一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工 作 内 容 |
负责单位(人员) |
1 教育引导 |
党组织、党员 |
2 递交入党申请书 |
申请入党人 |
3 建立申请入党人员档案 |
党支部组织委员 |
4 党课学习小组培训 |
党支部 |
5 团组织“推优”(满一学期),填写推优材料 |
团组织、被推选人 |
6 确定积极分子 |
征求党内外意见 |
党支部 |
支委会讨论(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,下同) |
党总支审批 |
填写《5822yh银河国际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》,报组织部备案 |
7 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》 |
党支部、党小组、积极分子 |
备注:对转入我院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接到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后,经党支部研究,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,但在我院联系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教职工确定积极分子不需要经过团组织“推优”环节。
二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
工 作 内 容 |
负责单位(人员) |
8 指定培养联系人(1-2名) |
党支部 |
9 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|
经常性进行个别帮助 |
培养联系人 |
组织上党课、学党章、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,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 |
党支部 |
适当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|
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 |
入党积极分子 |
10 定期考察 每学期不少于 2 次 (至少每季度一次) |
党支部 |
11 动态管理(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) |
12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|
党总支 |
13 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 |
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(无补考现象,最近一学期学业平均分70分以上) |
培养联系人 |
听取党小组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|
党支部 |
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)讨论同意 |
报党总支审批 |
填写《5822yh银河国际发展对象信息表》,报组织部备案 |
党总支 |
14 政治审查(通过谈话、查阅资料、必要的函调和外调等形成综合材料) |
党总支 |
15态管理(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) |
党支部 |
16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|
学院党校 |
17拟发展预备党员公示(名单上报组织部) |
党总支 |
18材料预审 |
学生全部材料 |
党委组织部 |
教工全部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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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因毕业或工作调动离校时,党支部应将培养、教育的有关材料转去所在单位党组织。
三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工 作 内 容 |
负责单位(人员) |
19 确定入党介绍人(正式党员 2 人) |
党支部 |
20 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 |
发展对象、入党介绍人 |
21 审查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情况 |
党支部 |
22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|
清点正式党员到会人数,到会正式党员数应达到正式党员总数的4/5 |
党支部书记 |
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|
发展对象 |
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|
入党介绍人 |
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 |
党支部 |
发表意见、表明态度 |
参会党员 |
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,支部作出决议 |
支部党员大会 |
宣读支部党员大会的表决情况及通过决议 |
党支部 |
发言并表态 |
发展对象 |
23 党组织谈话 |
学生 |
党总支 |
教工 |
党委组织部 |
24 入党审批 |
学生 |
党总支报组织部备案 |
教工 |
学院党委 |
25 材料保管 |
学生预备党员 |
党总支 |
教工预备党员 |
党委组织部 |
备注:在毕业年级学生中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截止到当年4月底。教职工调离学院前三个月,党支部停止讨论其入党,但要负责地填写考察记录,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调入单位党组织。
四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工 作 内 容 |
负责单位(人员) |
26 党支部大会宣布接收新党员,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|
党总支、党支部 |
27 新党员宣誓 |
党总支 |
28 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|
加强预备期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|
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 |
分配适当工作 |
党支部 |
每季度讨论一次,考察写实、讨论分析等记载于考察表 |
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 |
每季度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交党支部 |
预备党员 |
29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 |
学院党校 |
30 讨论能否转正 |
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|
预备党员 |
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|
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 |
征求党内外意见 |
党支部 |
支委会讨论同意 |
党支部书记 |
党总支审查 |
党总支书记 |
拟转正对象公示 |
党总支 |
31 召开党支部大会 |
清点正式党员到会人数 |
党支部书记 |
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|
培养联系人 |
支部大会讨论 |
支部党员大会 |
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,支部作出决议 |
32 转正审批 |
教工预备党员 |
学院党委审批 |
学生预备党员 |
党总支审批并报组织部备案 |
33 材料归档 |
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后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保管 |
党总支、组织部 |
教工预备党员的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保管,转正后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|
党委组织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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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党总支、党支部每年3月15日前要向党委组织部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,12月15日前要报发展党员工作总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