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师生:
按照学校学工部(学生处)《关于开展2016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要求,根据《5822yh银河国际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(党发〔2011〕46号)和《5822yh银河国际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(院发〔2010〕103号)文件精神,现对我院2016年辅导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(德)、工作能力(能)、敬业精神(勤)、工作业绩(绩)、廉洁自律(廉)五个方面,注重辅导员的工作实效的考核。
二、考核程序
1.个人自评。辅导员对照《5822yh银河国际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(党发〔2011〕46号),对本人2016年工作写出书面总结,实事求是总结成绩,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同时,按要求填写好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,并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5点前将书面总结和自评表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2.学院考核。按照《5822yh银河国际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12月28日组织学生评议并负责落实。12月30日前召开考评会,具体时间届时通知。
三、考核要求
1. 成立5822yh银河国际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如下:
组长:于咏梅
成员:戴承元 梁卫华 杨运庚 朱 云 李景林 赵 桃 杨海蓉
张 燕 学生干部2名(院团总支、学生会各1名)
2.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,辅导员要认真学习传达《通知》精神,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,在学院考评会上进行工作汇报。
3.推荐为“优秀”的名额,控制在本院专职辅导员总数的40%以内。
4.考核的过程资料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存档,考核情况报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,与辅导员考核结果一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学工部(学生处)。